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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154号代表建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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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号:1154

 别:城建环保

分类号:074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标题

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污染治理、 促进环境保护的建议

代表姓名

王绍东  1

代 表 团

营口

代表证号

1208035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近几年,环保问题已成为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且备受关注的话题,随着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召开,提出了“以更高效方式推动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我市在过去的“十二五”期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我市应该继续在环境保护的方面加大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污染治理,促进环境保护,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是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取缔市内污染较大的小锅炉。营口市冬季采暖季节长达五个月,现在主要以区域电厂供暖为主,另有分散小锅炉进行分区域针对性供暖,盖州市及北海地区仍由小热力公司供热。小锅炉的供热方式存在热效率差、燃料损失大、环保措施不到位、无烟气净化装置等缺点,未经处理的含有酸性物质的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对区域性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且大小锅炉房分布在城市内各个区域,煤炭、灰渣在城市道路上交叉运输,加重市区运输负担,影响市容卫生,加重环境污染。

施行营口市内集中供热,对区域内电厂进行供热改造,通过对现有供热管网进行联通的方式,减少对市内小锅炉供热的需求量,有效降低供热成本,且增强了供热的优良性、稳定性及可靠性,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集中供热兼具节能、环保及其他综合效益,大区域、大联网供热发展是节能环保的新趋势,我市应该早日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取缔重污染小锅炉房。

二是加快市内污染排放企业环保提升改造,配套相应政策扶持。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市内国有大型火力发电厂都能够积极响应国家环境治理的要求,进行了环保提升改造等,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市内仍有小型机组及私人企业由于资金问题并没有进行相应的环保改造。环保是城市发展的一项持久工程,希望我市能够在环保提升改造方面能够给予足够的政策倾斜,制定具体补助机制等,如设立“环保设施改造专项资金”、“中小型企业环保扶持专项资金”等,并制定具体可行性方案,使从前不愿进行环保改造、无条件进行改造的污染排放企业都能够愿意进行环保提升改造。可以让已经进行了环保提升改造的企业分享改造经验,让更多的企业能够进行环保技术提升,加快城市污染排放企业环保提升改造的步伐,切实降低城市内污染物的排放量,促进我市打造绿色环保型城市。

三是加快棚户区的住房改造及秸秆等非化石能源的回收利用。在近年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中,棚户区住房改造事宜始终被提及,棚户区目前冬季仍然靠以直接烧煤的方式取暖,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煤炭的直接燃烧对大气产生大量的污染物质,我市应该加快对棚户区的改造速度,以棚户区动迁及统一为棚户区加装煤气的方式改变营口地区棚户区传统的“燃煤取暖”方式,同时要注意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做好相应措施,避免在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污染。

同时,我市在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中,已将禁止焚烧秸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市内秸秆焚烧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秸秆作为一种数量较多的非化石能源,成型燃料密度大,便于贮存和运输,容易着火,燃烧性能好,热效率高,如果能够加以回收利用,通过科学技术使之成为电力燃料的有力弥补,利用秸秆发电、供热,不仅可以缓解因秸秆焚烧导致的雾霾污染,减少处理农作物废弃物所需资金,还可以产生绿色电力,秸秆燃烧后的灰渣还能够作为复合肥的原料,既节省了宝贵的煤炭资源,又能有效的控制了秸秆焚烧现象。

建议日期 

2017-01-17

审查意见

接收

2017-01-17

办理单位

主办

营口市政府

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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