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营口市第二批复制推广创新政策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2017年工作要点》
实施主体:中省直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实施内容:(一)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为8项。具体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机制,小微企业登记“一表申请,当日发照”制度,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制改革,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简易登记制度,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无车承运人”物流运营模式,市场化运作管理地方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度,超大超限货物通关、运输、口岸服务效率提升机制。
(二)在营口片区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为15项。具体为:营口片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制度,营口片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营口片区内食品经营监督检查清单制度,政企合作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运营模式,营口片区金融产业集聚引导机制,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实体产业发展鼓励机制,营口片区内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鼓励机制,建立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制度,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药品经营许可“二证合一”改革,推进自贸区内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自贸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审批改革,营口片区内食品经营诚信承诺制度以及决委会、管委会和咨委会“三位一体”合作治理机制。
实施成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23条创新政策,可加快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实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逐步推动营口片区及全市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标国际,使企业、个人及时充分地享受到改革红利。
营口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