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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

文章来源: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8
  1986年11月8日,营口市与福建省莆田市签订结为友好城市协议书。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背山面海,西北部山峦叠嶂,中部丘陵起伏,中南部平原广阔。著名的兴化平原,逶迤的木兰溪、延韶秋芦构成了江南水乡秀色。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建 市,成为省辖市。是闽中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福建著名的粮食、甘蔗、水果产区之一,尤以龙眼、枇杷、荔枝、蜜柚著名。具有343公里长的海岸线,湄州湾、兴化湾、平海 湾构成了丰富的港口资源优势。
  莆田市和营口市同为沿海港口城市,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广泛的合作领域和发展前景。以中共营口市委书记王宝纯为团长、副市长吴振达为副团长 的营口市友好代表团一行12人,赴莆田市参加结为友好城市签字仪式。吴振达和莆田市副市长黄庆云代表两市在协议书上签字。
  协议书规定:两市联合开发名、优、特、出口创汇产品,提供优惠条件;利用各自港口优势,建立海运协作关系;开展造纸、纺织、鞋革、食品等行业的经济技术协作;组织文化、教 育、科技人才交流,开展咨询服务;建立双边贸易关系,互设窗口,联营展销,开展物资协作;交换经济信息、技术情报、交流横向联合经验。双方议定两市要遵循“扬长避短、形式 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协作,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发展友好关系。